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7年度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开展研究的合作课题组人员的交流互访,以鼓励并促进中德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间建立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899)。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
二、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三、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该项目执行期为两年,即获得奖学金资助的课题组,其成员将分年度赴德研修,每年一次,共两次。每个课题组须包括1名课题负责人及1-3名课题参与人。
课题组负责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每年赴德研修一次,每次1个月;课题组参与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每年赴德研修一次,每次3个月。
执行期第二年可申请延长一年。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
四、选派名额
全国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4人。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3.项目组负责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项目组参与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5.项目组须在申请前联系德方接收单位,优先资助已与德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项目组。
6.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wissenschaftliche-aufenthalte/programm-des-projektbezogenen-personenaustausches-ppp以及
https://www.daad.de/hochschulen/ausschreibungen/projekte/de/11342-foerderprogramme-finden/?s=1&projektid=57095458
7.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8.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单位公派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六、资助方式
1.国外经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2.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各附属医院教师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七、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如是我校教师,则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按照《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以下简称人社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p=86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社处师资培养科(鼎新楼A619)。申请人如是我校在读学生,请将相关材料同时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科(鼎新楼A616)。
2.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3.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⑴人社处师资培养科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电话:85167447
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科
联系人:白茵 电话:8516665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