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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2018年度)

日期:2018-10-15 点击数:

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要求,以及《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研究生管理规定》、《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 任 委员:于 

副主任委员:吴 

      员:山    王晓峰  巴殿君  张广翔

张剑宇  陈志恒  赵毅博  赵博雅

廉晓梅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阶段: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栏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栏填写博士或硕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栏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栏将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2、院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获奖推荐名单。

3、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定标准

1、在学期间学业成绩优异;

2、思想品德级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认真完成院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协助院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配合院班委会、研会、团委等学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各项工作。

3、科研成果:在学期间,在学术期刊正刊(须有正规刊号,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须正式出版发行),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第一作者,作者第一单位为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东北亚研究院或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东北亚研究中心,具体细则按照学校社科处认定标准执行(成果认定时间为截止到2018930日,当前学历期间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五、补充规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不纳入评奖评优:

1、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

2、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3、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者;

4、学制年限内任一课程出现不及格或学费宿费欠缴的研究生;

5、不尊重师长、不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不合,影响恶劣者;

6、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

7、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研究生。

(二)有以下情形者将被撤销奖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如果被发现参评的成果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视其情节决定是否予以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和纪律处分。直博生如果因个人原因放弃博士阶段学习的,学校将撤销奖励、追回奖学金或按照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处理。

六、申诉处理

如果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研究生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东北亚研究院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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